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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昆山广告公司
一、实施范围
昆山市现行号牌号码满足下列条件的机动车,实施昆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污染防治机动车星期五、星期六实行“限行”:
(一)号牌号码末尾为(0、2、4、6、8)的汽油车、号牌号码末尾为(1、3、5、7、9)的(含混合动力)汽油车;
(二)载质量为9吨以上的载有危险品的货车;
(三)新能源汽车;
(四)出租客车;
(五)执行公务及紧急勤务的警车。
二、实施时间
即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止。
三、每次限行时间段
(一)星期五:7:00—9:00(上午),14:30—16:30(下午);
(二)星期六:7:00—9:00(上午),13:00—16:00(下午)。
四、限行范围及禁止行驶路段
昆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污染防治期间,在昆山市郊边12.8公里范围内,禁止上述车辆通行路段:
(一)昆山绕城高速公路,往青山匝道入口至青山小区口;
(二)往张浦、沙家浜口至胥江匝道入口;
(三)往建林、沙溪口至447省道口;
(四)往淀山湖口至太湖路口;
(五)往淀山湖口至徐海街口;
(六)往花桥、太平口至朗琴路口;
(七)往太平口至张浦南匝道口;
(八)沙溪北路、玉兰北路、锦水路、浦沿路、南港路、玉溪路、桃源路、五爱路、徐海路、中洲路、望亭路、翠柏路、青山路、金港路。
五、限行处罚
违反昆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污染防治期间,在上述路段通行的机动车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记入机动车违章记录,按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相关规定处罚。
六、可行路段说明
在昆山市环境空气质量





